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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违规收监管函 前期会计差错调减净资产净

中国经济网消息,北京9月9日电 深交所网站近日公布了《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141号)》。 2021年4月29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相关财务数据和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更正涉及未计费用、政府补助、跨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递延所得税确认及所得税及实际报告差错、少数股东权益、存货、在建工程等。

上述更正导致合力泰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减少357.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给母公司股东(以下简称“净利润”)3577.6万元; 2018年三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3443.55万元,净利润减少3443.55万元; 2018年年报净资产减少5590.89万元,净利润减少4359.13万元; 2019年一季度报告净资产调整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第三季度净资产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年报净资产减少5.97万元,净利润减少4,653.09万元; 2020年一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9.7万元; 2020年一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9.7万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净资产减少9.7万元。

合力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合力泰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合力泰是一家集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液晶显示器、触控模组、智能硬件产品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本31.16亿元,2008年2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6月30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13%。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方及其他自然人个人、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规则和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细则、指引、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正地披露信息,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为原文:

关于给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门监督函[2021]141号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贵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涉及未计费用和政府补助、跨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递延所得税确认和所得税及实际申报差错、少数股东权益、存货和在建工程。上述更正导致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减少3,577.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577.66万元。母公司(以下简称“净利润”)。 ; 2018年三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3443.55万元,净利润减少3443.55万元; 2018年年度报告净资产减少5,590.89万元,净利润减少4,359.13万元; 2019年一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半年报净资产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三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5756.08万元; 2019年年报净资产减少10,243.97万元,净利润减少4,653.09万元; 2020年一季度报告净资产减少10243.97万元; 2020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减少10,243.97万元; 2020年三季度报净资产减少10,243.97万元。

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贵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您,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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