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讲解之字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
在高考文言文的考查中,18个文言虚词的用法是必考的内容。“之”字是文言文考查的重中之重,在“之”字的用法中的“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法是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在讲授的过程中,常常觉得收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学生也理解不了这个用法。笔者想通过本文详细的论述怎样讲解“之”字这一用法,才能让学生理解透彻,从而让我们的课堂更加的有效。
“之”字这一用法在文言中是很普遍的,在高中课本必修一到必修五,也有很多这样的用法,下面几句是笔者从课文中摘录的。
1.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矣。 《烛之武退秦师》2.邻之厚,君之薄也。 《烛之武退秦师》3.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 《荆轲刺秦王》4.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 《鸿门宴》5.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 《寡人之于国》6.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师说》7.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兰亭集序》8.欲勿予,即患秦兵之来。 《廉颇蔺相如列传》9.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其负大舟也无力 《逍遥游》
用在主谓之间就是指“之”字所在句中的位置而言的,即“之”字的位置是在主语和谓语之间。所谓取消句子独立性,就是指把“之”字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后,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句子在形式上词组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赖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独立存在。简单地说,为了表达更为完整、更为复杂的意思的需要,要让一个句子用在另外一个句子里,充当另一个句子的成分,古人常在要充当句子成分的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之间插进一个“之”字,而这个“之”是无实义,不用解释的。它的作用是取消这个句子的独立性,表明这已不再是句子,而是可以作为句子的成分的词组了。
那么,如何教才能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文言文中“之”字的这一用法呢?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做一个关于语法知识方面的学情调查,备好学生
因为笔者在讲授这个知识点的时候,没有事先进行学情调查,这本来可以三言两语讲清楚的知识点,结果是讲课时花了很长时间,讲了几遍了,学生还是不理解。
于是课后我问了学生学习这一知识点的情况,结果发现,非常多的学生还分不清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也分不清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各类实词及虚词,更不要谈句子的各个成分分别有哪些词语充当了。他们的语法知识非常的薄弱。所以,到了高中只要一讲到关于语法方面的知识时,大部分人都是不理解的。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句子成分主谓宾都分不清楚,那这个知识点讲起来就吃力不讨好了,课堂的有效性难以保证。
究其原因,还是我们在备学生的环节做得不够充分。我们通常认为这些基本的语法知识在初中阶段已经讲了,所以我们在讲解一些文言语法时,自己先假定他们已经学习并掌握了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讲解“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法时,直接就跳过这些必要的语法基础知识,结果就是讲了很多遍,学生还是不理解。没有这些必要的语法知识,在听“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时,他们就会觉得很混,不理解那是肯定的了。所以笔者认为,讲授文言文中的特殊语法现象之前,一定要先做一个关于语法知识方面的学情调查。先了解学生的语法知识水平,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这样,才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有效地引导他们学习新的知识。否则,将事倍功半,做无用功。
二、对症下药,打好语法基础
虽然文言文离学生的生活比较遥远,但语言的发展是渐进的,而不是突变的,特别是语言中较稳固的语法,其变化是非常缓慢的,所以古今语法差别并不大。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句子结构、各句子成分的位置和各成分由什么词充当基本上还是一样的。而不一样的各种特殊语法现象就是学生难理解的部分了,如,文言文中各种词类活用、各种变句式以及各种虚词的特殊用法。有了坚实的现代汉语语法基础,对这些特殊的语法现象的理解就会容易得多。所以,要理解古代汉语中的特殊语法现象,要先学习好现代汉语中的语法,用现在的一般规律理解古代的特殊用法。
“万丈高楼平地起”,要学好文言文中的语法知识,就一定要有好的语法知识基础,这样学古代汉语语法才不会是沙上建塔。所以在教文言文之前,我认为非常有必要补补他们的语法知识。一定要让学生知道句子的结构、主谓宾定状补的位置及由哪些词语充当的,并能准确的划分句子成分。这样在讲授文言文的特殊用法时才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