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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重点!会计还在这样给公司避税,判刑三年,

一个会做税筹的财务是个好财务,然而一个瞎做税筹的财务会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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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设两套账避税,罚10万,判刑3年!

今天起,这些避税手段千万不要再用了!

“两套账”避税,会计被判刑,悲剧!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还一味听从老板的安排,真出事,都没地儿哭!看看这个法院判例吧,防范风险、不踩法律红线,保护好自己!


案件经过:

被告人许某某(会计)犯逃税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

新刑初字第56

2005年至2006年4月,被告人许某某在平顶山市三香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期间,受该公司总经理黄某某(已判刑)和财务总监张某某(已判刑)指使,设立真假两套公司财务账,隐藏主营业务收入,偷逃税款。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隐瞒主营业务收入7973730.68元(含税),少缴增值税451343.25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隐瞒主营业务收入2081269.66(含税),少缴增值税117807.71元,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569150.96元。案发后已补交应纳税款。

判决结果:被告人许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案件中,会计徐某某受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指使做了真假两套账,这是很多企业里面存在的问题,那就是,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设置两套账,甚至是多套账(一套账给银行、一套账给税务、一套账给老板),随意调节账务科目,以此来避税。

殊不知,这不是“税务筹划”!这是隐藏收入,偷税漏税,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是企业财务路上的一颗“大雷”,会计人员也难逃其责!

提醒各位财务人员,除了“内外账”这种拙劣的手段之外,下面这几种避税手段,都是披着“税收筹划”的皮,行的是“偷税漏税”的实,这种避税路上的高压线,财务绝对不能触碰!

一、买票避税

企业想避税,隐藏收入行不通的时候就开始针对成本费用下手了,很多“不怕死”的老板和无知的财务一言不合就买发票,尤其是由于进项税额不够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卖行为大量存在。

但随着国家税务机关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的不断升级,这种行为风险极大,尤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下发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发票进行品名、金额、数量的采集,迅速发现企业进销不符、虚开发票的现象,不管是虚开发票方,还是恶意接受虚开票方都难逃其责!

二、个人账户收款避税

很多企业把不开票收入存入法人或者财务人员的私人账户,这种情况大多与两套账的问题共同存在。这是一种典型的隐藏收入的违法手段!

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规定,以下行为会被重点监管:自然人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三、阴阳合同避税

前有范冰冰,后有郑爽,阴阳合同屡禁不止!近几年,阴阳合同逃税在不动产、股权转让中也尤为普遍,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违规避税手段,在国家税务机关日益剧增的监管力度下,都将浮出水面。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税筹呢?税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在这里给大家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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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偷税!

老板和会计应该知道的6种筹划手段!

税收筹划同偷逃税款的本质区别在于合法性,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是所有税收筹划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