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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征税范围(★★★)(13、14年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

  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注意】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商誉、出租电影拷贝均属于营改增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仍然征收营业税。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提供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自2014年1月“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

  2.邮政业--(1)邮政普遍服务 (2)邮政特殊服务 (3)其他邮政服务

  【注意】暂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电信业--(1)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2)增值电信服务:短信;互联网接入等

  4.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注意1】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注意2】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注意3】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注意4】“有形动产租赁”即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又包括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注意5】“不动产租赁”暂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四)视同销售(13年多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五)混合销售与兼营(与营业税部分合并)(10、11年单选)

【简化记忆】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是“同时”;判断兼营的关键是“并”。

  (六)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3年单选、判断)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缝纫业务,应征收增值税。

  5.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8.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9.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