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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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小会计,公司违法跟我有什么关系?

一、压力山大,会计太难了!

自从做了会计,成天收到来自同事的问候:

本来身为会计,就已经先后失去了去洗手间的资格、睡觉的资格、和同事和睦相处的资格……

如今,在作妖的老板下,会计人连人身自由的资格都没有了?

说个真事:

前段时间,某公司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稽查部门立案检查,检查人员联系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时,他表示自己只是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仅负责记账和发票,跟税收违法行为无关。

???可是真的无关吗?

二、公司税收违法,会计有何责任?

1、配合检查义务

根据国家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如果公司被税务检查,作为参与财务核算的会计人员必须配合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这是会计人员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同时,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被推送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其中,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就包括经法院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如果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简单说,公司的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一旦符合公布标准,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就会被公布。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这样,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人员的征信记录。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可是有好多罪名,明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比如:

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逃税罪,虚开发票罪,

……

而且随着电子发票的普及,由于电子发票报销时使用复印件、假发票,这就为重复报销提供了便利,也形成了构成贪污罪的一种新的作案方式。

一旦公司出现税收违法犯罪,作为公司的会计人员,很可能被界定为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三、会计如何避免职业风险?

当然,相信大部分会计人员都不会主动犯罪,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本职业风险,明晰自己的工作职责,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一、拒绝假账、偷税逃税企业

自金税3期上线以来,企业做假账,偷税逃税已无处遁形,一旦被大数据系统筛查出来,税务局会查近三年的所有税种,决不姑息!对会计人来说,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赌上职业前途实在划不来。

第二、电子发票要注意重复打印和假发票

随着电子发票的广泛使用,子发票篡改报销和重复报销成了会计的心头病。

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使用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累计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再加上其他特定情节,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被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而对会计来说,作为发票报销审核负责人员,对报销流程中的发票审核工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一旦出现电子发票被重复报销,经办人可以推脱自己不小心,没有注意,而会计作为审核人,没有审核发现,那就是工作失误,轻则被领导问责,重则导致单位遭受损失的,难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为委屈的背锅侠。

所以在处理电子发票报销的时候,采用合理方便高效的方法来防止电子发票的重复报销,是非常必要的,比如说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就能一步实现发票查重、真伪验证和台账登记工作。对会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有着非常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