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这4个常识,会计出现错误,一看就不
目前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涉及抵扣的问题,因此工作中,会计对一些一般纳税人知识了解得不透彻,就很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一般纳税人这4个常识,会计出现错误,一看不是个老会计。
1、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现行规定是,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
2、小规模纳税人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在一般纳税人时进行抵扣吗?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4、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混凝土,可以按照3%征收增值税吗?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 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适用税率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