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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还敢这样开发票,离被稽查不远了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额度扩大后,又有一些纳税人又动起来歪脑筋,给人代开一些费用普通发票,让对方企业虚列费用,达到偷税的目的。



有很多小规模的纳税人简单地认为自己虚开发票不会被发现,而且只是普通发票。
还有一些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针对个人消费者的时候,有些个人消费者也不要发票,这样企业的销售额就会大于发票开票金额,这个时候,如果有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一些一般纳税人就把这些没有开发票的金额,就会按一定的比例收取一些手续费,给这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发票抵扣。
会计不要相信这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不会被发现,现在不管你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企业的经营和涉税行为都在税务和其他一些部门的实时监控之下,税务和其他一些部门之间大数据比对,很容易发现企业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纳税人被查出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后,追缴各项税收,并处以罚款。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涉嫌虚开发票的相关人员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很多的纳税人认为虚开发票仅是没有真实交易就开具的发票,其实纳税人有真实经营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比如有些企业对外招待客户发生的费用,在开具发票的时候,按规定应该开具餐饮费,可餐饮费不能抵扣,就会要求对方开成住宿费,这样就可以抵扣了,有一些餐饮企业为了给自己揽一些回头客,也会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开具发票。这样的行为都是属于虚开这种发票的行为。
现在税收优惠力度加大,税务对发票的稽查会越来越严,会计有虚开发票的行为,随时会被税务稽查。会计就别在虚开发票的问题上有其他的想法了。


现在在新办纳税人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会计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5个不同:


一、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票面不同。


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二、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票领取方式不同。


电子专用发票领取更加简单,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纸质专用发票处理去税务大厅领取,再就是邮寄到家。电子专票存储方式更加方便,与纸质专票相比,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三、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丢失方式处理不同。


电子专用发票丢失: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纸质专用发票丢失: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四、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在发票章上有不同。


纸质专用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用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五、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后,处理方式不同。


纸质专用发票可以选择作废,作废条件: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